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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欠薪目标,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2019-12-02 21:41:18   转载

    截至10月底,我市为23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62.8万元,工资清欠率达到96%以上。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我市将持续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
    我市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欠薪目标
    本报记者 于爱云
    农民工工资牵动着无数人的心。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无欠薪”攻坚任务落实为主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已协调解决欠薪案件76起,为23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62.8万元,工资清欠率达到96%以上。
    “血汗钱拿不到,生活得有多困难?”
    11月19日上午,20多个农民工来到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请求执法部门帮其讨要工资。宽敞的接待办公室顿时被挤得满满的,四名工作人员立刻进行案件登记、查询、协调、处理中。
    “从10月中旬开始,讨薪农民工就一拨一拨地来,辛辛苦苦一年挣的血汗钱拿不到手,生活得有多困难?”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队长许开松一边替农民工生活担忧,一边坚定地说:“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我们执法绝不手软,想方设法解决,必须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60岁的永昌农民老赵向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工作人员哭诉了他的遭遇。2016年10月,老赵来到市区打工,经人介绍,在市里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找到一份看管建筑材料的工作,由于文化程度低,老赵很多规矩都不知道,所以也没有和项目部签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和老板口头约定每个月1900元。干了4年,老赵只拿到1.9万元工资,期间,工地建设单位发生了变化,老板换了人,工资被一拖再拖,气愤不过的老赵准备去上访,建设单位答应半年付清剩余工资,然而此后一直杳无音信。今年年初,老赵从工地辞了职,另外找了工作,同时等待工资结算的消息。
    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工作人员何彦鹏迅速与老赵反映的这家建设单位取得联系,经反复协商后,对方最终结清了拖欠老赵的4.1万元的工资。看到手机上的银行卡入账通知短信,老赵心里总算踏实了。
    完善治理长效机制
    全方位织密保障大网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建筑施工领域,因为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情况屡有发生,所以欠薪问题治理起来难度较大,也是治理的难点。
    为此,市人社局在今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围绕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这一主题进行了调研,修改出台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制度》《市用工单位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建立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和欠薪案件应急处置部门联动机制,全方位多角度织密农民工工资保障大网。
    ——对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领域,以及交通、水利等欠薪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施工企业一旦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时清偿农民工工资。制度出台6年以来,已累计收缴农民工保证金1.6亿元。据统计,今年共动用200余万元保证金,为360余名农民工支付工资,充分发挥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后一道保障”的作用。
    ——健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恶意欠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恶意欠薪的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失去诚信,将被限制再进入我市建筑市场,同时,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也予以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建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早预防、早落实”,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加大实地调研力度,对有欠薪隐患的企业重点排查,约谈相关负责人,明确清欠时限,严防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联动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四重责任”,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重大欠薪隐患清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三个清单”,强化考核,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倒逼机制。
    ——实行劳资专管员、工资监管员、项目监管员、劳动保障监察员、法律监督员“五员”监管,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现场信息“双公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七项制度”及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不断细化治理措施,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工资被拖欠农民工的生活保障。
    密集开展执法行动
    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为排查和消除欠薪隐患,规范用工方式和工资支付行为,我市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等执法行动,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督查检查,对那些恶意欠薪行为坚决打击。
    甘肃鼎龙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第V标段项目部项目经理(实际施工负责人)谢某在工程款拨付率达92.98%的情况下,拖欠李永琴等4名农民工工资4.1万元,其行为涉嫌恶意欠薪。永昌神农高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25人工资12万元,且拒不履行永昌县人社局下达的限期改正通知,涉嫌恶意欠薪。根据相关规定,永昌县人社局已将2起案件移送给县公安局,被立案查处。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82户,涉及劳动者1.53万人,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工资支付不规范的52户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向公安机关移送恶意欠薪犯罪案件4起,有效遏制了恶意欠薪行为势头。
    我市还组织住建、水务、交通等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加强用工管理,全面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制度措施,全市164个在建项目“五项制度”落实率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300余份,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6%以上。
    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改进办案方式,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截至目前,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近200件,涉及劳动者258人,按时结案率100 %,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93.43万元。
    农民工务工
    谨记保留法律依据
    “农民工讨薪难,主要是没有与建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依据,上门要账,人家不承认,拒绝付款。”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刘辉告诉记者,今年1至10月份,服务中心援助的90多件农民工拖欠工资案件,基本双方都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即使请律师走法律渠道也不好解决纠纷。”
    今年“十一”刚过,永昌县水源镇新沟村农民刘兴德来到法律服务中心咨询。今年6月,他到金川区双湾镇一个民勤老板承包的地里干活,第3天时,不慎从自己开的农用车上摔下,被送到医院。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因为没有钱刘兴德就只拍了X光片,医生将其受伤的腰部简单固定后,就回出租屋休养了。但休养几天后,刘兴德病情不见好转,由于没有办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活越发困顿,刘兴德心想自己是在干活途中受伤,应该可以找老板赔偿医疗费。
    但刘兴德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仅为口头约定。刘辉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的身份给老板电话打过去,想替他争取点医药费,依然遭到拒绝,对方根本不承认刘兴德在他那里工作过并受过伤。40多岁的刘兴德伤心地流下眼泪,此时他身上只剩2元钱,连晚饭也吃不起。刘辉在安慰他时无意听说靖远某公司也拖欠他半个月工资,想方设法又联系上该公司的会计和主管副经理,将刘兴德目前的窘境告知,经过反复协商,到下午6点下班时,该公司终于将2400元的欠款打到了刘兴德的银行卡上。
    刘辉提醒农民工,出门务工,不要图省事,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谨记保留法律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则需要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等收条。此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和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也要尽可能保留。同时,如发生过工伤或职业病,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也可作为讨薪时的有力证据使用。
    欠薪案件要在年底前全部清零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要求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拳出击,绝不允许恶意欠薪。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做到“两个清零”,即:2019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
    我市近日也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对各类欠薪投诉案件实现挂牌督办,快办快结;要增强防控意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欠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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